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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爱那一天 page 6 作者:凯琍

  “嗯。”她点点头。

  “我们可以说说话?”

  “嗯。”第一块石头掉下来,很快地整片墙都倒了,他势如破竹,她节节败退。

  忽然拥有宝贵的时间,却不知该聊什么话题,他想破脑袋只想到一些无聊的事。“你喜欢什么颜色?”

  “白色。”白色画布,不用沾上颜料,最简单最不费心。

  “你喜欢吃什么东西?”

  “青菜。”价格便宜,自己种的更不用钱。

  “你喜欢什么季节?”

  “夏天。”没胃口,就不会吃太多东西。

  都是他在发问,她心想自己也该回应一下。“那你呢?”

  “我喜欢白色,喜欢青菜,喜欢夏天。”

  “怎么都跟我一样?”她以为他在逗她,这可一点都不有趣。

  谁知他直直凝视她,理所当然地说出原因:“因为我喜欢你。”

  突如其来的告白,在这独处空间内,显得更震撼更强烈,她整张脸都发烫起来,躲避他温柔而强硬的视线,呐呐道:“你不要……不要再说这些话。”

  “我知道你的为难,我现在也无法保证什么,我都明白。”如果他不是二十岁,而是三十岁该有多好,如果他完成了学业、接掌了事业,没有谁能阻挡他的选择。但眼前他什么都不是,只是个少爷,出国念书生活都要靠父母资助,他能有什么本事改变结局?

  “所以呢?”她拾起头问,他的眼中有种沧桑,声音里有种悲哀,那不该属于二十岁男孩的表情,紧紧揪住了她的心。

  “所以……请给我一点点回忆,可以吗?”

  忽然间她无力抵抗了,内心高墙纷纷崩解,他要的不过是一点点回忆,难道她给不起吗?难道她不愿意吗?承认吧,她早已对他倾心,否则又怎会与他共处在这时空中?

  “我有一个条件,请你答应我。”

  “你说。”他希望为她做点什么,只要是她所希望的。

  “既然是回忆,就应该只留在回忆里,等你要走的时候,就走得干脆一点,我不想拖拖拉拉,我只要这个暑假的回忆。”

  她很清楚两人的差异,等他出国后世界更开阔,有太多精采的人事物等着他,完成学业后他会进入“擎宇集团”,全心学习如何管理庞大企业。而她即将升上高三、面对学测,考上大学后势必会半工半读,毕业后她打算一边上班一边念研究所,努力让自己从贫穷中翻身,将命运掌控在自己手中。

  彼此各自有要打拚的目标,难以找到交会点,与其看感情在时空中褪色,不如让它结束在最灿烂的时候。是的,至少他们还会有回忆,想起对方的时候还能有微笑。

  他沉默片刻,其实明白她的考量,只是下不定决心。“你比我想象中更坚强。”

  “如果你做不到,那么连回忆也不该留下。”她也不想这么残忍,但就让她扮演这残忍的角色吧,若是从他口中说出来,她才会更伤心。

  “好,我答应你。”他的声音也有哀伤也有喜悦。“距离我出国还有三十六天,请让我做你的男朋友,好吗?”

  “请别让我妈知道,也别公开。”

  “我知道。”不要留下任何副作用、后遗症,只是一段回忆,一段他全心全意想拥有的回忆。

  他握住她的手。两人静静坐在车内,静静任时光流过,即使不言不语却能心意交流,他们像上辈子就认识了,这辈子即使注定要分离,也至少拥有过最美片段。

  *

  虽然恋人们低调不公开,流言仍然迅速传开,员工们都知道少爷每天接送小丫头上下班,看来是有那么点爱情的影子了。

  然而在管家魏宏杰的示意下,没有人冲动到向赵家夫妇报喜,很明显的,这可能只是一个夏天的恋曲,就让它淡淡的来,轻轻的去。说真的,十七岁的女佣和二十岁的少爷,除了留下回忆还能有什么结局?他们年纪都还小,未来有许多变数,贫富的差距更不能小看,日后还是各自去找适当对象吧。

  因此,员工们都抱着一种祝福和怜惜的心情,看待这对终究要泪眼相送的小俩口。

  厨房里,大厨忍不住对她赞美:“珊珊,你变漂亮了。”

  “有吗?”林忆珊完全不觉得,她每天穿着白衣黑裙的制服,再套上浅灰色围裙,找不到一丝青春色彩。至于那一头短发和一张素脸,更是毫无女人味,她自己看了都乏味。

  “暑假过完你就要回学校去,少爷和小姐也要出国了,到时我们会很寂寞。”二厨说着有点感伤,人生聚散原本就难免,他们也不是没经过大风大浪,只是要眼睁睁看着小情侣分手,仍触动每个人心中最柔软的那个地方。

  “有开始就有结束。”林忆珊平静以对,她相信自己做得到,提得起就要放得下。

  “不管怎样,把握每一天吧!每天都值得庆祝,因为生命如此美丽。”三厨打破感伤气氛,忽然说出这么一段经典哲理。

  “嗯,我也这么想。”林忆珊十二万分同意,她的初恋如夏蝉,只活在这个季节,然而了亮高亢,是她人生中最美的乐章。

  唱吧!就当作最后一曲。爱吧!就当作没有明天。

  每天早上七点,林忆珊走五分钟到巷子口,有个男孩已经站在那儿等待,他手中有朵玫瑰,脸上有抹微笑,双眸因为她的出现而雀跃。

  光是这一幕,就让她百感交集,他虽是个任性又神经质的大少爷,其实纯情到不可思议的地步,两人都是彼此的初恋,都是第一次变傻,好像就会傻得特别严重。

  “早。”她轻轻对他招呼。

  “早!”他已买好早餐,开车到途中一处公园,两人一起吃完,然后再送她去赵家上班,时间抓得刚刚好,为时六十分钟的约会。

  吃早餐的时候,他的身分从少爷变成佣人,完全出于不能自制的柔情。

  “你太瘦了,来,再多吃一口。”他拿汤匙舀了浓汤,一再往她嘴里送,最后她忍不住转过头去,皱眉道:“我吃不下了。”

  “不想喝汤?那来一块松饼,来,啊……”他用刀叉切好一块蜂蜜松饼,又对准了她的嘴。

  “你别这样,我自己吃就好了。”她从未如此被男孩宠爱过,一时无法习惯。

  “我不喂你的话,你根本就不会吃完,谁叫你这么瘦?来,听话,吃下去。”他殷勤又有耐心,像面对一个不听话的小娃娃。

  当她乖乖吃下,对他微微一笑,那就是他最靠近天堂的时候。

  晚上九点,他在车库等她的脚步声,开车送她回家,途中可能吃点宵夜,可能找个地方散步,时间不多不少刚好也是一小时。

  佣人一个月可放假六天,他探听好她的轮休时间,开车带她去海边、去山上,两人都知道时间不多。但是没有人提起这件事,当作一种默契,或是一种禁忌。

  虽然正值青春,他们并未突破尺度,只是牵牵手、抱一抱,有时会忍不住亲吻,若再更进一步,只怕回忆就不只是回忆,而将是离不开的依恋。

  这童话一般的日子,每天都在倒数计时,因为太美丽而不能长久。

  第4章(2)

  “为什么你会喜欢我?”她忍不住问,因为实在太奇怪了,他要怎样美丽聪慧的女子都不是问题。何必苦苦执着于她这个平凡女孩?

  “因为你很像我养的小兔子。”他摸摸她粉色的脸颊说。

  她抓开他的手,哼了一声。“胡说八道!”

  “你昏倒的时候,我觉得自己也快昏倒了。”他从来没有这种感觉,整颗心被另一个人牵动,完全不受自己控制。

  “你是同情我?”

  “我是同情我自己,怎么会这么可怜?对方又不喜欢我,我却不能不喜欢她。”

  “你太会说话了,油腔滑调!”她瞪他一眼,宁愿他闷得像根木头,也别这样害她胸口扑通跳。

  他笑了,她发脾气的样子多迷人,十七岁女孩原本就该如此,一颦一笑都那么天真可爱,之前她的疏离冷淡只为保护自己,他懂她不肯轻易打开心门,是因为她太害怕受伤。

  “你呢?你喜欢我吗?”他靠近她耳边问,嗓音低沉又酥麻。

  “我不想回答这问题。”她转过头去,耳根已经红了。

  他从背后抱住她。“很多年以后,当你想起我的时候,会是开心还是难过?”

  “我会祝福。我希望你遇到更好的人,希望你事业成功、身体健康、生活顺利。”她微笑得很满足。“只要自己喜欢的人能快乐,我放弃得就有价值。”

  他是个好人,她也是个好人,两人都没有错,只是不适合,为何要伤心难过?根本就不需要这样,反而要更激励彼此,一定要把握自己的人生,打造出一片天。

  他更紧紧抱住她,在她黑色的短发中呼吸,就快不能喘气,就快要心痛到粉碎。

  “你很聪明,念书和工作都难不倒你,我只是怕你太任性太霸道,把一些好女生吓跑了,你笑起来很好看,你该多笑一点,爱上你的人都会想要看到你笑。”

  “好、好……我都听你的。”他不允许自己愁眉苦脸,尽管相聚的日子已经不多,为了她这番话,他要尽量笑给她看。

  夕阳西下的这一刻。他们在彼此眼中看到最后一抹彩霞,紧接而来的将是无边无际的黑夜,但那祝福就像夜空星辰,让人抬头看了就温暖一笑,至少还有个愿望可寄托,希望那个人过得好,就好。

  *

  赵永洁对哥哥的初恋不再深入研究,她变得很忙碌,因为在出国前,她也谈了一场恋爱,对象是她以前画室的老师。当然这场恋情注定夭折,但无所谓,她也不想要什么结果。

  每天早上,林忆珊都会坐在钢琴前当模特儿一小时,这是她唯一能放空自己的时候,最近有太多情绪起伏,让她格外珍惜这平静时光。

  赵永洁画了十多张,终于有了最后定案,决定用油画来表现,在她眼中,林忆珊不是美女却很耐看,有种越陈越香的气质,难怪哥哥会深深被吸引。

  一小时很快就要结束,赵永洁放下画笔问:“珊珊,你不会太难过吧?”她对林忆珊的称呼进化成了珊珊,这样比较麻吉。

  “难过什么?”林忆珊呆了一下才回答,她在当模特儿的时候通常脑筋转得比较慢。

  “暑假一结束,我们就要分开啦!”时间过得真快,只剩十天了,乐天的她也开始有点伤感。

  趟永洁和哥哥已申请好学校,虽然学校和科系都不同,一个念企管、一个念艺术,但日后他们生活的地方就是纽约,就是另一个国度。纽约的豪宅内一样有管家、司机,厨师和佣人,爸妈也常飞去纽约做生意,对他们来说其实没有太大变化,只是台湾的一切人事物,以后只能偶尔回来看看了。

  “小姐你去念书是好事,我替你高兴。”林忆珊也曾幻想过,如果自己是千金小姐,就可以出国深造、可以学琴学画,但那终究不是她的人生,她还是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吧。

  就知道这位模范生不会轻易流露情感,赵永洁内心叹口气,拿出笔记本和钢笔。“珊珊,你的email信箱给我好不好?我以后就可以跟你联络,把我的作品寄给你看。”

  “好。”林忆珊写下她的信箱,却又追加了句。“不过我很少上网,可能很久才会回信。”

  “为什么?”赵永洁以为她很忙,没空上网。

  “我只有去学校才能上网。”

  “不会吧?你家没电脑?”赵永洁实在无法相信,这年头谁家会没电脑?在她想象中,每个人都应该有手机、电脑和汽车,台湾钱不是淹脚目吗?

  “没有。”林忆珊老实回答,这根本说谎不得。

  目瞪口呆片刻后,赵永洁合上打开太久的嘴巴,咳嗽几声掩饰尴尬。“那……我这台给你好了。”

  “不用,谢谢。”

  “我们不是朋友吗?送个小礼物又不会怎样!”赵永洁心想一台电脑又没多少钱,她到纽约买一台新款的也不错。

  大小姐果然是大小姐,顶级电脑都不当一回事,林忆珊苦笑一下。“可是我没办法给你什么回礼,所以还是不用了。”

  “你做我的模特儿不就好了?”

  “真的不用了。”

  “唉……你好固执。”赵永洁不得不放弃,通常都是别人屈服于她,这种经验可不多。

  林忆珊不是固执,只是还有点自尊,无法这么快就丢弃,就像她对赵永伦一样,她不愿在他出国后痴等他的音讯,直到越来越少、相隔越来越久,才终于无奈地放弃。所以她选择骄傲的姿态,让一切终止在最美的时候,或许日后他想起她来,还能有种甜蜜的怀念。

  无论如何,赵永洁特别交代:“答应我,绝对不能跟我断了连络,不然我会翻脸的喔!”

  “我答应你。”林忆珊郑重允诺。

  “至于你跟我哥,还是会保持联络吧?”赵永洁早看出他们的地下恋情,只是口头上没说破。

  “我想没那个必要。”

  “唉……所谓夏日之恋,只能存在于夏日,到了秋天就要枯萎,我不愿亲眼看到,干脆潇洒离开。”赵永洁忽然像个诗人。她原本就才气洋溢,碰上恋爱更灵感泉涌。

  “你说得没错。”林忆珊不能同意她更多,年少时的爱情就像彩虹,正因为短暂所以珍贵。

  “我们真是难姊难妹,来,Give  me  five!”两人颇有默契的击个掌,相视一笑。

  林忆珊再次感到世事难料,她居然跟大小姐做了朋友,还跟大少爷谈了恋爱,多不可思议,她不会忘记十七岁这年,她曾经距离幸福很近。

  *

  暑假明明就这么长,恋爱却是这么短,夏天还没结束,阳光依然灿烂,就已走到告别的场景。

  最后一夜,赵永伦开车送林忆珊到她家巷子口,手表上指着九点半,所以还有三十分钟,一切都在倒数,有如沙漏般流去的时光啊。

  “我明天就要出国了。”他打破沉默,说出一个彼此都无法改变的事实。

  “嗯……”她知道,她什么都知道,因此她什么都不能说、也不能做。凭她能留住他吗?留住了他又能怎样?不过是痴心妄想,何必,何必。

  “这给你。”他准备了一个礼物,看起来体积不小,当她打开一看,竟是他桌上那台笔记型电脑!

  “我不能收。”这台电脑一定所费不皆,对他来说更是非常重要的私人物品,她不能收为已有,也不想往后看到电脑就想到他。这种送礼方式太狡猾,他根本就是要她忘不了他。

  他早知她会拒绝,但他不肯退让,至少他要为她做点什么。“我坚持,你一定要收下,而且在我们下次见面时,希望你能让我刮目相看。”

  他的激将法立刻让她竖起武装,抬起头说:“我明白了,我收下就是,但我们不能再有联络。”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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